天津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1-12-29

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近年来全市净土保卫战取得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市净土保卫战紧紧围绕“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土壤环境质量关系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大计。我市把净土保卫战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路径。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把净土保卫战作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战役之一,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净土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和部署,明确了土壤详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污染源监管4大方面48项具体任务;全市16个区分别制定区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国家下达和全市确定的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颁布《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织严织密了天津市土壤环境管理的法制体系。发布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周边监测、隐患排查及修复方案备案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填补了土壤环境管理制度空白。三是部门协同推进。市生态环境、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13个市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建设用地准入、农用地分类管理、污染源头防控、污染治理修复等方面,做到分兵把守、强化监管。

 

(二)开展详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2017年起,在生态环境部及国家专家组的指导下,我市用时近4年,全面完成了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了由生态环境、规划资源、农业、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协调小组,市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分工合作、挂图作战,共同推动详查工作落实。二是严把质量控制。依托市区两级多部门专业技术力量,组建调查质控专家组,对信息采集、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成果集成等全程进行质量把关,确保详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圆满完成国家部署任务。形成了“一图一表一报告”技术成果,建立了天津市土壤样品库,在农用地方面初步查明了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企业用地方面形成了高中低风险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基本摸清了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健康状况”,为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夯实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源头防控。土壤污染主要由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不当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降低重点行业污染排放是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的重要措施。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对新(改、扩)建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排放总量。二是压实在产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组织全市102家重点单位完成首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减少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渗漏和流失。三是严防企业拆除过程中二次污染。督促重点企业拆除前充分识别污染风险点,规范企业拆除流程,编制并报备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落实土壤和地下污染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拆迁活动中废水、固废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四)突出分类管理,强化耕地安全利用。为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土壤污染程度,按照“科学治理、分类施策、安全利用、风险管控”的原则,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目前,我市已圆满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并组织相关区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逐年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保障产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百姓吃的放心。

 

(五)突出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关系着群众的居住、工作和生活健康安全。近年来,我市着力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确保住的放心、住的安心。

 

一是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天津市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地块全生命周期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报告专家评审和土地征收、出让等环节风险管控,严控污染土地流转,确保不安全不利用。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七类从业单位强化监管,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并纳入信用系统向社会公布。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在官网公开土壤调查等相关报告评审通过情况,提高从业单位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意识。   

 

(六)突出依法治污,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与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内容,组织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现场检查和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开辟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2020-2021年全市立案查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11起,下达整改决定书1起,有效遏制了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二、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成效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具有领域广、污染量大且分散、区域差异明显、监管基础薄弱等特点。近年来,我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补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突出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进展顺利。

 

一是推进农业污染源头减量。突出重点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化肥农药减量等专项行动,全市农业生产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完成全市30家工厂化海水养殖企业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清理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2.76万亩;测土配方施肥、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效果逐步显现,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稳步下降。 

 

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快补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达95%以上。现状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效付费制度及运维制度,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期间深化探索和加快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核心,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推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提升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好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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