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天津市及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3

1-11月,36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41.7%;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8%;主要污染物中,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同比降低,降幅分别为12.5%、11.7%和5.2%;氨氮同比升高,升幅为3.1%。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较差的后三名的区为河北区、河西区、津南区。

 

对照11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宝坻区、滨海新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武清区、东丽区给予财政奖补。对河北区、河西区、津南区、南开区、河东区、西青区、和平区实施扣减财力。

按照有关规定,北辰区和红桥区不予奖惩。

 

附表

2021年11月水环境质量排名及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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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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